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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希良:中国碳定价机制发展与国际合作展望

来源:国际金融论坛(IFF)

时间:2020-12-07

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执行所长张希良在国际金融论坛(IFF)第17届全球年会:“全球碳定价机制圆桌会议”上的讲话。



我非常高兴参与今天的圆桌讨论,想借此机会跟大家分享一下中国碳排放市场的交易情况。

中国的碳排放协定系统覆盖了很多行业,尤其是一些能源密集型行业,全国的碳排放项目中,72%的排放量都进行了管制和规范。以下介绍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覆盖的行业和领域,尤其是二氧化碳的情况。根据中国碳市场现在的设计,虽然非碳排放气体没有规范,但可以看到全国的碳排放交易体系中,相当数量的碳排放被规范。以下是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2020年建设的一些亮点:

第一,发布了关于总量限额和配额分配的指令文件。该文件是征求意见稿,尤其对于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实施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

第二,规定对碳排放数据的汇报和核实内容组成。此部分覆盖了8个行业,包括水泥、工程、化学等行业。

第三,在注册和交易制度的建设方面,也有一些进展。据我观察,这个体系在2021年上半年,就可大致建设完成,所以预期从2021年上半年开始,实际的交易行为将陆续展开。

第四,立法也做出了努力。国务院出台了一些关于规范排放交易体系的文件,该文件大概明年就会发布。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对全国的排放交易体系可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

高层领导对推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建设非常重视。包括副总理韩正,在10月13日视察、调研经济环境部时,也讲到要加速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建设。现在的碳排放交易体系,为实现低碳能源转换和2060年的碳中和目标来讲,奠定了基础。要实现习近平主席提出来的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需要激烈的突变,也就意味着目前的化石能源需被可再生能源和非化石能源来替代。这对碳制定一个基准的价格,在“十四五”规划(2021-2025)期间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此外,还需注意国际合作对碳排放的重要性。第一点,我们需要去解决一些主要障碍,非常希望能够达成一个国际协议。第二点,需要去加强发展中国家的建设能力。与欧盟国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合作有助于全球的碳市场建设,都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中国和欧盟也可以携手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共建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第三点,应该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增强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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