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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经济全球化与数字贸易全球化

来源:国际金融论坛(IFF)

时间:2020-12-14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首席专家张伟在国际金融论坛(IFF)第17届全球年会,“WTO改革与未来的世界贸易体制”上的讲话。
 
 
第一,经济全球化仍是不可逆转的趋势。RECP签署的意义是什么?15个成员国历经8年坚持谈判,无疑以实际行动支持自由贸易和经济全球化,意义非凡且重大。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经济全球化这个趋势并没有大的逆转,但是它的格局确实发生了变化。当前,以WTO为主的多边经贸协调机制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地区贸易协议、地区贸易合作在不断取代多边经济合作机制。现在全球基本形成了以中日韩为核心节点的亚太经贸圈,以德国和法国为中心节点的欧盟经贸圈,以美国为节点的北美自贸圈。尽管大的全球化趋势并没有发生逆转,但是格局已经发生了变化。
 
第二,数字化产品属性到底是什么?最近签署RECP,其中涉及到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跨境数据传输的规则,明确将以更加开放的态度去对待数字贸易的发展。限制成员国政府对于数字贸易施加各种影响,大家要注意的是需要限制成员国的政府对于数字贸易施加各种影响。现在要归属到属性方面,也就是说整个数字产品、数字经济它的属性是什么?我个人理解首先是数字高技术特性是它的基本属性。数字技术是知识密集型产品,以数字为基本特性的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都是数字化发展的底层技术。
 
商业行为的基本特征就是市场竞争,而且这个基本特征主要是对传统贸易竞争。但是数据形成的数据产品,并不带有竞争性,它是一种非竞争性的产品。说起来也不难理解,千百万个人在同一时间使用抖音,而它的数字成本和编辑成本都非常低,因此它是具有一个开放式的数据特点,也就是高技术非竞争性。它的第二个特点是它的颠覆性,这个颠覆性我们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表现得特别明显。
 
我们创造了互联网和宽带,说明技术一定颠覆产品,而且这是不可逆转的趋势。第三个特点就是数字产品的多样创新性,它可以通过数字技术应、商业模式去创新,再通过制度创新来去实现它的重复使用,并通过机制协调和多元化协调实现利益平衡,还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生成数字共享。我觉得这就是目前数字经济的三个特性。
 
第三,数字贸易全球化还需要经过三道关卡,我认为数字贸易可分为数字产品贸易、数据流这两大部分。数字产品贸易很好理解,通过手机和电脑等等进行贸易行为都属于。但是,数据流形成的这种产品理解起来大概稍微复杂一些。我感觉到数字产品大体上仍属于产品贸易,但是数据流产生的产品大多属于服务贸易范围。现在必须明确基本概念,一定要把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这些概念厘清并进行普及,我认为刚才黄市长指出的道路非常正确。确实有必要把这些概念分辨清楚,比如说电商怎么样承载数据流的?云是怎么样流动的?对企业来讲,在商业运营实操中征数字税要如何计算税基?如果基本的概念搞不清楚,未来的数字贸易全球化将无法进行下去。
 
所以,我认为目前至少还需要三道关卡才能够达到数字贸易的全球化。
 
第一关,数据确权和认证。数据要素市场建立的基础就是要确定数字身份,这是要素市场一个基石。换句话说,明确数据产生的主体,在数据要跨境流动面临更加复杂的情况之前,先行确权。这个与使用权和自主权道理相同,所以数据流产生的内容必须要进行确权。现在我们缺少一套比较系统的确权规则。确权了以后才能够认证,认证以后各个国家才能够相互认证,只有相互认证才可以进行交易。这是第一关卡所需要做的工作。
 
第二关,制定专门规则。我们目前WTO并没有针对数字贸易的对应规则,相关规则主要是WTO框架下的文本和附件以及服务贸易协定,如技术协定、知识产权协议、全球电子商务宣言等。这些内容对于数字技术的发展缺乏改革的一致性,上述这些WTO框架下的规定都面临挑战和改革以及被彻底转换、替代的可能,这就是第二关。
 
第三关,推动数字产品嵌入全球价值链。全球化发展使得全球产品之间的分工得到进一步的细化,全球产品生产由产业内分工走向产品内分工,全球价值链生产网络可以由不同的国家共同组装完成生产。中间品贸易在国际贸易当中占比重很大,2000年中间品贸易在国际贸易当中只占到不到30%,但是2010年该比重却占到70%。这说明了一个根本的问题,那就是几乎所有的产成品都是在多个国家的多个层次之前进行组建,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完成一个大的产品。我认为数字产品嵌入到全球价值链,主要还是一个原产地追溯的问题。将来贸易产品当中都会嵌入数字化追溯模块,只有把数字化产品标志能够做到基础化,数字产品的贸易全球化才会往前推进。
 
第四,当下我们应该怎么做?中国想要建立数字贸易等规则,我认为可以有以下几点想法。第一,需要具有一个数字贸易规则的体系。第二,需要具有一个数据确权的管理体系。第三,需要具有一个数字贸易立法的体系。第四,需要具有一个可以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贸易的新规则,需要具有一个可以进行谈判的制度性安排。
 
一句话,目前谈到数字贸易,谈到服务贸易,首先需要先把国内事情做好。回到RECP,可以发现RECP是一个非常好的协议,接下来还需要仔细看RECP如何在两年以后能够落实,在落实的过程中首先需要把自己事情做好。我举个例子,零关税的进口对进口规模影响不大。目前我国进口平均关税水平仅仅7.4%,因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就更为重要。2019年中国关税收入大约是3000亿,但是其中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是1.5万亿。我们国家在高科技产品进口方面,实行免税,但是这些优惠政策很多都还没有到位,我们要更加积极开放地去调整税收体制以及监管体制。
 
举个例子,关于我国进口科技产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具有一个优惠政策,但是实际上发生什么样的效果?生产性的企业不愿意购买增值税产品,因为增值税和消费税有一个抵扣环节,没有抵扣凭证可能要比平常交更多的税。这就是生产性的企业不愿意与贸易企业进口高科技产品的原因,因此必须要解决这个问题,否则全球数字贸易、进口方面的贸易不会获得质的变化和成长。我们需要把国内这些事情做好,辅以当前更加优惠的外部环境,这样数字贸易全球化才会有更大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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