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城市经济学会会长潘家华:
建设美丽城市要突出碳中和取向
作者:国际金融论坛(IFF)
来源:国际金融论坛(IFF)
时间:2021-08-26
国际金融论坛于8月26日举行以“节能减碳、城市和建筑更绿色”为主题的学术会议。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城市经济学会会长潘家华出席并做报告。(以下内容根据录音整理,仅供参考。)
美丽城市、美丽中国的尺度弹性空间非常大,但是对“碳中和”来说,是没有什么空间的,消耗了多少化石能源,是可以测算出来的。正因为这样,城市“碳中和”目标,确实具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时间刚性约束。“两个百年”目标,2049年要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分两步走。第二个百年目标实现的时候,还没有实现“碳中和”,比发达国家滞后一些是理性的,是可行的。
对于城市来讲,“碳中和”不可能也不应该是齐步走的。全国总体层面目标是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乡镇是不是应该更早一些?中小城市可以滞后一些,但也应该在2060年前。人口动辄千万、两千万的特大城市,实现“碳中和”显然要更难一些。所以不能采取“齐步走”的方式。各类城市应该有自己的时间表和比较明确的路线图。如果没有,“碳中和”显然是不可能实现预期目标的。
中国的能源结构比发达国家、比世界平均水平更为高碳,高碳的化石能源——煤炭使用量,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一倍以上。可再生能源相对来讲发展很快,但是占比并不高。在这样的能源结构下,城市要走向“碳中和”,困难挑战显而易见。我从处置层面讲一下各个区域协同能源的替代问题。
在城市里,如果化石能源,比如煤炭、石油、天然气,得不到替代的话,那么化石能源的碳排放就不可能清零,“碳中和”就无从谈起。这就需要交通、供暖、智能,乃至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需要实现“零碳”电能的完全替代。
北方有很多地区集中供暖,热源是各种热电联供的设施。如果因“碳中和”的刚性目标约束,这些热源被彻底地替代退出舞台的话,那就谈不上集中供暖。集中供暖就成了一个伪命题。如果采取分布式供暖,对用电储能、地源热泵,气源热泵都有更高要求。因此,能源替代从技术上讲有可能,但是需要时间。
第二点,一定要区域协同。城市化比例比较高的城市和规模比较大的巨型城市,显然在自身的范围内是不可能满足“碳中和”的巨量能源需求的。比如,北京有7000万吨标煤的能源消费需求,在其16410平方千米的土地上是不可能实现能源自给自足的。这就需要利用区域协同来满足其能源需求。东部沿海地区还有潜力非常大的海上风能,所以区域协同对于城市来讲,是实现“碳中和”的必然选择。
很多“零碳”电能的替代,不仅仅是在技术上可行,在市场上也具有竞争力,而且这种竞争力越来越强。特高压输电,会比煤电成本更低。这些成本的测算,指向就非常明确了。以纯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会实现市场化的大规模投入运行,竞争力非常强。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预计在“十四五”末期,2025年新能源汽车将达到新车消费总量的20%左右。现在汽车产能是3000万辆/年,市场的年销售量大概是在2600万~2800万,也就是说新能源汽车每年应该有500万辆的市场空间,潜力非常大。更重要的是,新能源汽车跑100公里,用电不超过12度。2035年,纯电动汽车将成为新销售汽车的主流,公共领域将全面电动化。
居民住宅垂直绿化是非常重要的、有效的路径选择。“碳中和”不仅仅是居民的问题,城市的空间规划中也实行功能分区、层级结构,才会有这样的结果。城市的形态也非常重要。以前说楼层高是对土地资源的节省,但实际上楼层过高是高碳锁定。高楼需要更多高能耗的原材料进行建设,需要更多的能耗保障它的运行。举个例子,哈里发塔高828米,它的游泳池在第76层,把水从地面提升到第76层,要消耗很多能源。这个楼有57部电梯,这显然不是小规模的能源供给能够保障的。它的表面清洗一次,要13个月。所以说,城市形态非常重要。
相比城市矿山,无废城市对“碳中和”更为有效。城市矿山是对废弃资源再循环利用、规模化发展的形象解释。城市直接循环利用,矿资产就可以沿袭和放大。现在城市在管理中,很多矿资产突然间就消失了。比方说清除违章建筑,拆除后矿资产就没有了。一些非常宏伟壮观的大楼,突然之间轰然倒塌,资产就清零了。从这个意义上讲,“碳中和”其实在很多情况下不仅仅是碳的问题,“碳中和”导向也一定要因城施策多管齐下。
中国的城市化率在2020年已经达到63.9%,现在城市化的方向是多元化的,外延扩张型的。城市化率如果要达到85%,还有20%的城市扩张空间,现在已有的64%,显然是要有一个品质提升的需要。
东北还有一些资源枯竭型城市出现人口收缩的情况,这些规模收缩型的城市,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碳中和”选项呢?还有郊区化和逆城市化,在城市的空间交集,显然人们有不止一种的选择。城乡的均值化,社会公共服务的一体化、精准化,乡村的振兴和城乡一体显然也应该遵循“碳中和”导向。这种“碳中和”导向显然是要催生城市发展范式的更新转型,就会出现生产和消费相交融。例如德国的那幢楼,它不仅仅是能源需求和能源消费者,而且也是能源的生产和供给者。在城市空间、城市形态,这种制度性的方面,有很大的潜力走向“碳中和”。
走向“碳中和”,是有基本条件的。必要的条件是能源生产和消费的颠覆性革命。无论生产项目怎么提高,只能是低碳,不可能“零碳”。像煤电,从临界、超临界,到超超临界,从每度电烧450克煤到270克煤,但不可能零碳不要煤。燃油汽车可以提高燃油效率,但是不可能没有汽油。水能和碳中和下的生物质能,跟碳没关系了,自然就是零碳。仅仅这些肯定是不够的,还要有充分条件——系统性的社会变革。压缩需求,放大碳资产的效用,这样可以事半功倍。
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必要和充分的条件是人类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型,其实是社会的扁平化进程,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