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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章程
一、名称
国际金融论坛(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FINANCE FORUM”,简称“IFF”)是非营利、非官方独立国际组织(国际组织编码 UIA ID:AA2980),2003年10月由中国、美国、欧盟等G20国家和地区、新兴经济体,以及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相关国际组织及领导人共同发起成立,是全球金融领域高级别常设对话机制和多边合作机构,被誉为全球金融领域的“F20(Finance 20)”。
二、使命
IFF秉承和遵循“全面可持续发展—新资本、新价值、新世界”的精神使命,致力于成为具备战略远见的国际智库和多边对话平台。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运行机制,确保独立、客观、前瞻和包容性,以促进国际金融交流与合作,发挥国际金融智库作用。
三、宗旨
为了更好地发挥IFF作为全球金融多边合作机构及智库平台的作用,根据东道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际金融论坛(IFF)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会员章程。
四、会员定义和角色
会员系指经IFF秘书处审核,符合会员招募管理办法要求的、且其申请已经被批准的企业和组织。每家会员机构应符合以下总体标准:
* 具有全球视野和行业相关性;
* 拥有高瞻远瞩、声誉卓著和道德高尚的核心管理团队;
* 财务状况良好。
IFF建立了IFF会员社区(以下简称“会员”)目的是为IFF所服务的组织和成员整合建立一个长期和深入的交流与合作平台。
IFF活动特别针对会员机构的需要,并致力于发挥IFF国际智库和多边对话平台的作用,支持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
五、会员权益
所有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会议活动服务
只有会员机构有权参与IFF的活动。会员机构将酌情受邀参加相关的地区和行业活动。
全球主席、首席执行官或公司同级人员有权参加IFF全球年会。由符合会议特定标准的高级管理人员接替的提议只能每年提出一次,且必须获得IFF批准。
* 参加IFF主办、协办的各项会议活动并享受特别会员优待;
* 获得与会员等级相匹配的免费出席IFF全球年会的参会代表名额;
* 如果有空余名额且符合标准,在IFF批准下,会员机构有权推荐商业伙伴邀请参加指定的活动;
* 在会议后勤、住房等方面享有优先安排权(视具体活动可用资源确定);
* 会议、活动中享有贵宾活动优先参与权;
* IFF保留邀请特邀嘉宾参加活动的权利,只要他们的出席和贡献能为参加活动的会员机构创造额外价值;
* 优先参加IFF组织的国内外考察交流活动(费用自理)。
(二)共创影响力服务
* 优先享有对IFF年会及其他活动有关议题的建议权;
* 作为学术知识合作伙伴,会员可以全面参与论坛常年的平台项目、研讨会和出版物的编制;
* 提供会员发起倡导并引领新项目的机会。
(三)产业社区和高端社交服务
* 为IFF会员建立会员中心和数字社交平台,促进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
* 邀请相关会员加入相关的专业委员会/产业社区/工作组。
(四)信息资讯服务
IFF将定期向会员机构通报IFF提供的活动和服务。
* 每周收到IFF会员专享电子刊物《IFF newsletter》;
* 每年收到IFF推出的各种研究报告,分享IFF研究成果。
(五)机构宣传服务
* 获得IFF秘书处发出的官方会员证书,可在对外宣传中冠以“国际金融论坛(IFF)会员”名称;
* 在IFF官方网站上链接会员机构网站;
* 在IFF举办的某些会议活动上出现会员机构标识(视具体会员权益和具体活动可用资源确定);
* IFF媒体合作伙伴提供的优惠广告资源。
(六)其他增值服务
* 优先享有IFF举办各类活动的承办权和赞助权;
* 委托IFF就其关心话题举办专题研讨会,委托IFF就其商业拓展计划进行市场分析和咨询,委托IFF推荐人才(IFF将收取适当费用);
* 优先得到IFF各项顾问咨询、教育培训和专项研究服务。
六、会员义务
(一)遵守IFF会员行为准则(见附件1)及有关规定;
(二)遵守并执行IFF决议;
(三)维护IFF合法利益;
(四)积极参加IFF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会员机构在为不同活动注册个人参与者时,有义务遵守规定的高水平参与标准。如果IFF认为参与者不符合所需标准,可拒绝会员机构的注册申请。
(六)向IFF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与信息;
(七)依照规定缴纳会费,年度会费账单应在60天内支付,如果在此期限内未支付,IFF保留无需进一步通知即可取消会员资格的权利。
(八)IFF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七、会员与成员关系
IFF致力于在金融和产业领域加强国际合作的个人(称为“成员”)与会员机构汇聚在一起,形成全面交流合作的共生平台。
IFF的核心成员是由全球著名财经领袖和专家组成的主席团、理事会、顾问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此外,IFF还建立了其他专属主题或者行业委员会,邀请广泛多元的成员与会员机构参与其中。
所有群体都必须遵守严格的准入条件,以保持其同侪性质。
IFF通过官网和在线会员中心(一个在线社交社区、知识聚合空间和活动管理工具)扩展了全球相关高级决策者之间的同侪互动。
会员资格提供了与社区其他成员进行互动和交流专业知识的独特机会,这些成员包括战略,行业和先锋合作伙伴、国际机构代表,专业委员会、首席经济学家社区,产业领袖、学术领袖以及其他公众人物。
八、会员会议
IFF会员会议以个人化、非正式和保密的氛围为特征。
然而,某些特定场次可能会被记录在案。除非基于一致共识,否则IFF或会员机构不能代表所有会员发表官方声明。
会员可以利用这些会议作为表达个人意见的机会。
九、加入条件
全球范围内,符合以下标准的机构可以申请入会:
(一)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
(二)有加入IFF的意愿,并提交申请书;
(三)同意遵守IFF章程和IFF其他有关规定;
(四)在所从事的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五)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六)愿意履行IFF会员的义务。
IFF秘书处有义务确保候选成员不仅符合成员标准,而且符合实现成员机构最佳地区和行业代表性的要求。
秘书处对入会申请事宜拥有最终决定权,秘书处可以拒绝申请人的申请或将申请列入候选名单且申请人无权进一步申诉,也没有义务接受某家公司成为会员。
会员申请经秘书处批准后,会员资格有效期为三年,若会员不按时缴纳会员费用,会员资格将在下一年度自动取消。
IFF不允许成员利用和宣传其与IFF的联系,以提高其经济地位或声誉。如第十四条所述,此类行为可能导致成员资格终止,并可能导致法律诉讼。
十、入会程序
凡符合第四条的机构均有资格申请成为国际金融论坛(IFF)会员。入会申请程序如下:
(一)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 入会申请表;
* 申请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申请机构的情况介绍;
* 申请机构就加入IFF会员及材料真实性声明;
* 以及IFF认为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递交申请的方式
申请文件及资料均应以特快专递方式送交秘书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可以通过在线申报系统发至秘书处邮箱以供参考)。
(三)资格审核及认证
秘书处在收到申请人递交的全部申请文件和资料后,即开始对申请人的入会资格进行核实审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申请人会员资格的决定。
* 如果申请人符合IFF会员资格,秘书处作出给予申请人会员资格的决定,将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申请人需在收到该通知书后30个自然日内支付首年会员费。秘书处在确认收到该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正式的会员证书,申请人的入会时间以正式会员证书载明为准。
* 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或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够充分的,秘书处将在收到入会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秘书处补充相关文件和资料。
(四)会费支付方式
会员费应以电汇方式至IFF指定账户。
十一、会员资格取消
希望在本年度结束时取消会员资格的会员机构必须至少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秘书处,否则原则上应承担下一年度的会费。
十二、退会
(一)会员享有自由退出IFF会员资格的权利;
(二)会员决定退出IFF会员资格时,应至少在会员年度到期前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秘书处,一旦得到秘书处的书面确认,会员资格即自动终止;
(三)会员退会申请被接受后,已缴纳的会费概不退还。
十三、会员行为准则
各成员同意遵守IFF会员的行为准则。违反这些规则将导致立即终止会员资格,详见第十四条。
十四、会员资格终止
IFF秘书处可随时决定终止会员资格,并立即生效。
除违反《会员行为准则》中的条款外,秘书处还可将以下原因作为终止会员资格的理由:
* 会员机构的业务或地位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第四条规定的标准,或在加入会员时提供了不准确的信息;
* 有严重违法行为或从事损害IFF或其他会员利益的行为;
* 在IFF活动中出现破坏性行为;
* 通过滥用特权信息(如会员名单和与会者手册),对其他会员、合作伙伴机构或IFF成员进行不正当的商业活动(包括主动推销产品或服务);
* 拒绝履行会员义务;
每次做出终止会员资格的决定之前,秘书处都会与相关会员机构进行沟通。
终止会员资格的决定为最终决定,相关会员机构明确表示放弃就该决定向法律机构提出上诉的任何可能性。
作为初步措施,秘书处可暂停会员资格,在需要进一步澄清的情况下作出进一步澄清。
十五、IFF与会员关系
一般而言,全球主席/首席执行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其公司与IFF之间的主要联系人。会员机构应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与秘书处日常沟通与联系。会员机构变更联络员时应及时通知秘书处。
IFF也将指定一名会员主管负责与各成员公司的关系与日常沟通。
十六、会费标准
会员期限为三年,根据会员等级和相关权益确定会员机构的年度会员费用。
十七、会费使用及管理
会费主要用于 IFF 会议、活动、研究及秘书处的日常运行。秘书处依照国际惯例和东道国有关法律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做好会费管理工作。
十八、解释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国际金融论坛(IFF)秘书处。
十九、生效
本章程自2024年8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会员。
附件一、会员行为准则
1. 原则
IFF秉承和遵循“全面可持续发展—新资本、新价值、新世界”的精神使命,致力于成为具备战略远见的国际智库和多边对话平台。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运行机制,确保独立、客观、前瞻和包容性,以促进国际金融交流与合作,发挥国际金融智库作用。
会员机构同意维护这些原则,并避免采取任何与上述核心原则相冲突的举措。
2. 保密
会员机构明确同意,在会员权益范围内向会员机构提供的有关与会者或IFF活动筹备情况的任何信息均严格保密,仅用于会议筹备和参与。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传递专有信息。
3.公关宣传指南
由于IFF的独立和非商业性质,会员机构不得进行有违IFF非营利性精神与氛围的任何宣传活动。会员机构同意在采取任何与其会员关系相关的公关或宣传举措之前,与IFF进行协商。
成员机构在参与IFF活动前发布包含与活动或有关项目相关信息的新闻稿或其他通信,以及在印刷品、互联网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媒体中使用IFF名称或提及IFF活动,或用于外部营销或广告目的之前,必须获得IFF的明确批准。
为避免将论坛活动商业化,会员机构承诺在地区会议或年会会场之外开展任何宣传活动时保持最大克制。
为了保障与会者的参会体验和私密性,未经IFF批准,会员机构不得在IFF活动现场或者酒店内有计划地宣传或分发材料。
4.IFF logo和其他宣传材料的使用
会员机构不得利用IFF logo或者其他宣传材料进行任何有违IFF非商业精神和中立性宗旨的宣传活动。
未经IFF秘书处的明确授权,会员机构不得在任何形式的文件、宣传材料、营销、广告或公关活动中使用IFF的标识,这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品和电子格式的资料。同时,IFF也不会为任何组织或其产品提供背书。
会员机构若希望在IFF组织的各类活动中展示其标志,口号或者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媒体发布会及各类主办的活动,必须确保其行为得到相应合同条款或者会员权益条款的支持和约束。IFF自行决定的特殊合作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