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
发挥保险业作用,助力健康中国战略,推动共同富裕
作者:国际金融论坛(IFF)
来源:国际金融论坛(IFF)
时间:2022-03-09
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近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助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过程中,保险业大有可为,要从多方面促进商业健康险与健康管理融合。要进一步发挥保险在第三次分配中的功能作用,推进共同富裕早日实现。针对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周延礼建议,明确商业养老保险是具有长期保障功能的特殊养老金融产品,应单列一类并给予较高的税延额度。对近两年快速覆盖超1亿人的“惠民保”产品,周延礼提出,要重视发展中的三大挑战,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推动健康险从“保疾病”向“促健康”转变
近年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周延礼介绍,2021年,我国健康险保费收入8803.6亿元,同比增长7.72%,赔付支出4085.3亿元,同比增长39.85%,并为参保人积累了1.3万亿元的长期健康险风险准备金。
他建议,应从五个方面来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融合,共同助力我国健康中国战略实施。
具体来看,一是明晰医疗数据开发、开放和共享的规则与标准。深入研究和确定医疗数据的产权确权与归属,原始数据、脱敏数据等不同类别医疗数据的开发、开放和共享规则;保险机构用于产品开发、挖掘医疗数据的规则与标准;确定数据纠纷的内部处理规则与制度规范等。
二是构建医疗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据周延礼介绍,目前,保险机构主要通过行业数据共享平台和一些第三方数据源获取风险数据,从而达到自身的风控目标。他建议,下一步在政策上给予保险机构更多支持。比如,由政府牵头建立统一的居民医疗信息平台,推进数据共享平台扩容,在保护用户隐私的前提下打通传统医疗机构和医保、保险机构之间的信息交互通道,打破现有的信息壁垒。
三是鼓励保险机构与公立医院深度合作。“从常态化解决医保、商保在医疗领域的支付问题着手,切实解决保险机构在利用医疗数据促进医疗险高质量发展的痛点和堵点问题。”周延礼表示,应进一步巩固在抗疫中形成的将医保和商保纳入互联网医疗支付的成功经验,将脱敏数据对保险机构开放,满足其开发新产品的需求。对医疗原始数据可以有条件地开放。
周延礼表示,目前,我国公立医院掌握了大比例的医疗资源和用户诊疗触点,但其与保险机构合作意愿不足。鼓励公立医院与保险机构在商保产品形态设计、用户引导、诊疗、药品、理赔、数据等领域深入合作,丰富商保种类,提升用户就医和保险理赔体验,最终提升商保在整体医疗支出中的覆盖率。
四是医保试点引入商保运营控费,鼓励价值医疗。比如,在医保费用支付的改进上,周延礼表示,可探讨保险机构参与DRG(疾病诊断分组)试点或其他支付端合作的可行性,保险机构有能力也有动力在医保支付方式转型中深度参与,协同主管部门提供基于真实数据的分析优化建议,协助医保实现从承担医疗费用向鼓励价值医疗的转型。
五是鼓励多维度产品创新。当前,保险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严重,部分险企将重心放在营销端,忽略了自身在风险定价上的核心价值。因此,要立足于扩大覆盖面,运用“大数法则”来分散风险;要立足于保障实际医疗支出,将医疗目录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商业健康险保障范围,要立足于合理的利益激励机制,通过区别定价和费率浮动等方式,实现从“保疾病”到“促健康”的转变。
更好地发挥保险在三次分配中的作用
当前我国商业保险发展迅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推进器和稳定器。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保险业提供保险金额12146.2万亿元,全行业赔付支出1.56万亿元,较好地发挥了保险保障的功能作用。例如,“大病保险”覆盖人数已达到12.2亿人,超5535万人受益,保险的年度支出超过500亿元,有效保障了个体不会因重特大疾病而陷入贫困,有助于推动共同富裕和社会的平稳发展。
“在实现三次分配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保险是重要的分配机制和保障机制。”周延礼表示,要进一步发挥保险在三次分配中的功能作用,推进共同富裕早日实现。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将保险制度纳入三次分配的整体发展格局和框架体系中。由政府主导,在三次分配的运行机制、制度安排等方面作出明确指示,建立商业保险的精准保障和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商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
二是在财政和税务方面加强对商业保险的支持。对商业保险在三次分配方面所做的产品创新研发费用予以税前扣除,在普惠型商业保险面世时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同时,适当提高纳税基数,将个人用于购买商业保险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健康险、车险、长护险等)在纳税前扣除。
三是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周延礼表示,商业保险的发展,往往涉及多部门之间的合作。例如,健康保险的发展涉及医保局、医院等,为进一步促进商业保险的发展,更好地适应三次分配的机制,建议在保险相关的部门间建立协调机制,成立工作小组,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有机统一的功能作用。
提高商业养老险税延额度
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情况下,养老保障问题更加凸显,也备受社会关注。周延礼表示,加快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可以有效缓解我国养老保险支出压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
推动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首先要明确第三支柱的定位。周延礼认为,第三支柱应当与第二支柱协同发展,在覆盖人群、优惠政策、资金管理等方面紧密衔接,共同建立起有效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提升整个体系保障水平。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考虑到一般金融产品不具备风险保障和长期领取功能,因此,要对商业养老保险的税收递延政策作出专门安排,建议借鉴美国第三支柱发展经验,明确商业养老保险是具有长期保障功能的特殊养老金融产品,单列一类并给予较高的税延额度,比如,明确给予个人每月2000元税延额度仅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周延礼表示。
三是稳步推进养老金融改革,丰富第三支柱产品。周延礼认为,应研究统一的养老金融标准,体现资金安全性、投资长期性和领取约束性等特征,确保养老金融产品具有“长期投资长期收益,价值投资创造价值,审慎投资合理回报”的特点。同时,在条件成熟时,建议研究给予养老金融业务参与主体一定优惠政策。
惠民保发展面临三大挑战
近两年,由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指导、保险公司商业运作、与基本医保衔接的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快速发展,业界称之为“惠民保”。目前,全国已有60余家保险公司在27个省参与了超过110个项目,总参保人数超1亿人。
周延礼表示,惠民保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三方面挑战。一是目前大多数城市的项目启动时间不长,经验积累少,如果保障方案设计不合理、数据积累分析不充分,很可能出现不可持续的问题。二是部分地区的项目在宣传方面存在问题,如对保障责任的介绍不够准确,过分强调最高保障额度。三是部分保险公司在理赔等方面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周延礼表示,要继续支持商业保险机构通过多样化的产品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的健康保障需求。同时,惠民保要实现可持续发展,保险公司需落实好相关监管要求,优化产品设计,科学制定保障方案和费率,加强业务回溯,发挥自身服务和专业优势,确保惠民、可持续。监管机构对盲目抢占市场、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也要坚决采取监管措施。
来源:《证券日报》